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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雖然才二十出頭,智障輕度的她人生經驗卻比一般人要豐富許多,但說實在的這樣的「多采多姿」任誰也不會希望得到。


據小芳說她離開家後曾經在工地「上班」,收留他的「姊姊」一年多來讓他在「姊姊」的小攤幫忙,專門幫工地送些煙酒檳榔,如果送到一樓平地,一包檳榔是90元,如果要送到二樓以上,每加一層樓要多10元,他們就會爬樓梯或鷹架把東西送上去。


「姊姊」供她三餐,並且可以住「姊姊」家,只是要聽「姊姊」的話,要不然就會被「修理」。


輾轉,小芳被安排到福利機構,生平第一次生活在規律裏的她很不習慣,遇到不如意的事就拿出社會上幹架的那套來「解決」,看到別人好吃好玩的則是無所不用其極的占為己有。老師花盡心力雖然備嚐艱辛但也看到了小芳的改變。


小芳漸漸的對於老師教導的工作一定要做到盡善盡美,她很在意自己在工作上的表現,更在乎所得到的「薪水」!因為,在小芳的心裏有好多想要完成的夢,包括買漂亮衣服、把清潔工作學好、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交一個帥帥的男朋友、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再生幾個小孩……


小芳住在機構裏的費用經核定由政府補助一定比例,剩下的就得請媽媽每月支付,媽媽覺得在小芳身上每個月要花到幾千元是很不值得的事,於是在收到通知的第二天告訴老師,小芳要退宿!


………………


明天小芳就要被媽媽帶走,送到爸爸那裏──


那個當初因為家暴讓小芳千方百計逃離的父親。


【後記】小芳是我們在台灣某個角落裏聽到的個案;只是在台灣還有多少心智障礙者被硬生生的留在家裏領每個月三千元的生活津貼,只因為家人覺得這樣比較划算。


                            文/ 張文嬿(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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